1.设备使用申请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下同)根据自身需求到财经处交费,并领取机时票;
2、设备使用申请人凭机时票与仪器设备管理单位预约使用。
3、每年12月31日,仪器设备依托管理单位填报《年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情况汇总表》,连同机时票报送资产处。资产处审核汇总,并依据《鲁东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共享收费(试行)管理办法》向学校提交本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报告和收入分配意见,财经处根据校领导批示进行年终结算。
注明:本校计划内的实验教学用机免费(毕业设计除外),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统一排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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