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我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务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彻底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底数,健全资产管理体系,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 号)、《鲁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拟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类、分批、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清理、清查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掌握全校固定资产的具体现状,发现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保证固定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三)健全管理体系。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健全资产配置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机制,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资产清查范围、方式、步骤
详见附件:《鲁东大学2022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资产处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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