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2月18日,为做好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工作,资产处与保卫处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部分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与走访,检查走访中发现部分实验室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实验室安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情况与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走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1、部分实验室存在插座、线路老化,开关接触不良,有的存在会出现短路爆燃现象,需及时处置。
2、部分单位的学生以各种理由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甚至在实验室饮食、休息等。
3、部分实验室存在仪器设备摆放密集和不规范现象,尤其是摆放位置和实验室通道间距不符合实验室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部分单位实验室中的实验台、试剂架、药品柜等存放、摆放杂乱无章,实验结束后的试验器具、试剂等没有做到及时清理或按规范要求归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部分单位实验室堆放杂物,私人物品,而且乱摆乱放,既不符合实验室管理规定,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6、部分单位实验室内外卫生较差,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清扫。
7、部分单位实验室管理不到位,存在大门敞开,人员自由进出,甚至长时间无人。有的实验室存在大功率电器运行时无人监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8、部分单位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存在无记录、少记录、错记录、补记录、代记录等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单位一把手须组织相关人员于新学期开学前对本单位实验室集中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单位务必针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压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各单位务必按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4、各单位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对师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准入制度、记录制度等。
5、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室有关记录,上学期在调研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资产处统一印制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实验室进出登记等记录本,现统一发放,拟定2022年2月21日开始启用,请各单位实验室按新的记录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实验记录,并保管保存好。记录内容务必做到全面、详细、真实、无误。
资产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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