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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昨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发生爆燃事故,致2死9伤,给我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

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强化意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始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责任生于泰山”,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集中时间和人员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和易制毒、放射性等危化危险实验室、实验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和防控防范工作等。

三、重点关注,严格管理。

1.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上级及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用和使用等环节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实验室使用危险品,必须实行专人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和存储。对于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配备防盗等安全设施;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把锁制度。各单位的使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计算每天用量,必须是一天的用量,按量领取、使用,严禁隔夜存放在实验室。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领用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科研人员对危化品的使用和相关实验操作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和广大师生安全。

2.对实验室吊车、压力气瓶等设备的管理。各单位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和操作管理,对气瓶的搬动、贮存、保管及使用必须按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学校气瓶安全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作用安全。要加强对吊车、压力容器、设备附属高压罐及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检修工作,有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3.要加强实验场所环境安全管理,尤其对老旧实验室、临时改造使用实验室、学院私自改建的实验室,各单位要确保实验室空间布局安全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认真对水、电、气管线的合理性、安全性,对设备、线路、开关与插座等安装的规范性、科学性、破损性等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使用,严禁私拉私改私设和实验室超负荷用电。

4.对涉及危险实验内容的实验防控工作,各单位须认真审核,分类管理,须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防护工作。尤其对涉及危险特性的实验,须完善规范科学的防护用具,实验室须做好规范的实验防护。相关实验室须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须在实验开始前告知学生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师生在实验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和防护规定,不得违规操作实验,不得违规离开实验室,师生发现违规操作须立即制止并纠正。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分类分层分级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资产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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