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暑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力度,细化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居安思危。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院部领导主管、分级落实责任的原则,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场所、设备、药品、环节全覆盖,不留死角和漏洞,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无条件整改的,要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管控措施,消除和降低各类安全隐患。
三、特别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高压灭菌锅、气体压力瓶等特种设备的强化管理,要责任到人,按规定完善各类材料、建立相关档案、妥善保管处理。
四、暑假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领导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对于需要正常运转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注意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工作。若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各院部务必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细致地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资产处将于暑假前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于7月12日17:00前上交本单位自查工作书面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纸质版交至资产处实验室管理科(2号办公楼319),电子版发至sysglk209@163.com。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鲁东大学资产处
2016.7.7
所属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
|
实验室地点 |
|
|||
实验室名称 |
|
|||||
检查人员 |
|
|||||
安 全 隐 患 |
|
|||||
隐 患 照 片
|
|
|||||
未整 改原 因 |
|
|||||
实验室负责人: 学院负责人:
上一条:关于集中开展危旧房屋专项排查的通知
下一条:资产处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邮编:264025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Copyright 2023 鲁东大学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