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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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作者:    点击:[]

各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6号)文件精神,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于即日起正式启动,山东省此次分配推荐名额为5个。与去年一样,申报对象不仅限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而是面向所有有实力的实验中心,如果获得推荐资格,该中心将同时被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我校将组织专家于7月31日对参与申报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评审推荐,确定1个实验教学中心推荐到省教育厅,学校将给予获推荐单位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希望各院部能够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此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

参与申报单位请将于2015年7月17日前将申报中心名称及负责人告知资产处实验室管理与维修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72002

资产处

2015.7.14

附件:

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doc

鲁教高函(2015)6号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件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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