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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0    作者:    点击:[]

各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安[2014]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为201465日至30日。

资产处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于623-6月25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各院部务必结合工作实际,在620日之前做好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切实抓好实验室使用管理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学生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时必须要有教师的带领和指导。

二、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整改;暂无条件整改的,要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工作,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强化管理,明确责任,按规定妥善保管处理。

三、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要注意关掉电源、水源、气源等。有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加强实验室值班管理,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鲁东大学资产处

2014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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