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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假期实验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严格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6等文件要求,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加大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立足防范,居安思危,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做到预防在前,有备无患。

各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对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覆盖、高效运转,并填写《鲁东大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汇总表》附件4,所有考试的试题中,通识类、消防类至少各占10%。

二、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标准,开展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针对涉及生物安全、危险化学品、机电安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要求保持实验室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危险品使用和存放规范、账物相符,有毒有害废气、废水、废渣处置得当,不违规存放非实验相关物品,消防设施完好通畅。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原则,做到人员、场所、设备管理、药品存放、使用记录等方方面面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切实消除和降低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秩序。

   三、重点做好特殊部位和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辐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高压灭菌锅、气体压力瓶等特种设备的强化管理,要求标识显著、防护工具齐备、责任到人,按规定完善各类材料、妥善保管处理、严格领用制度。对实验室存量较大、寒假期间没有使用需求的危化品,可申报至学校危化品库暂存,切实降低实验室风险。寒假前,资产处将于每周四15:00-16:00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入库工作,各单位务必做好申报和入库工作;寒假期间如有实验室危险废物临时入库需求可提前预约,预约电话:18615023736于忠玺。

四、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须做好实验室运转情况统计,对寒假期间确需继续运转的实验室,应明确运转的时间、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核后方可运转,并填写《寒假实验室运转情况汇总表》附件3。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除必须运转的设备外,其他设备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运转的实验室和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人员登记,做好防火、防盗、防冻、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完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务必按照《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5中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完成填报工作,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

各单位请于1月4日上午11:00点前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于1月9日上午11点前报送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汇总表、自查工作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和寒假实验室运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2号办公楼319,电子版发至sysglk209@126.com。

资产处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于寒假前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并于寒假期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协助解决,请各学院和各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资产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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