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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营场所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2    作者:    点击:[]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扩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及学校防控疫情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营场所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经营场所承租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承租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2、各经营场所负责人在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所有经营场所含商铺网店、快递公司、运动场地等经营项目和场所一律不准对外开放和营业,要坚决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如有不听劝阻违规操作者,需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后果责任,情节严重的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或刑事责任。

   3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自觉对员工(含其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外出、住留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规定上报有关信息。特别对有疫区旅行史、居住史和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者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报告学校或有关部门,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备案工作。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区域的员工,要规定通知暂不返回学校。对有上述疫区旅行史且已返回烟台的员工,一律按规定居家隔离观察。要严格遵守信息采集和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采集和报告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信息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

   4、根据防控进展情况,如果允许正常经营后,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必须提前将上班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复印件、近14天内的活动情况、身体健康情况、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情况等)列出清单报送资产处租赁科,经审核无异后方可上岗;否则,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所,产生的一些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对上班员工要严格实行体质查、检测管理,每天坚持上、下午至少两次体温体测,严格做好检查检测工作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安排就医。工作期间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经营饭店和经营散装食品销售等人员要严格遵守佩戴一次性手套等规定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均须在出入口和醒目位置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等形式,开展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配合健康管理工作,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经营、文明消费等行为。

   5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认真开展对进场消费者的健康检查。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按规定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或相应检查设施,特殊的经营项目或特殊情况,需按规定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包括进入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要严格遵守佩戴口罩的规定,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登记信息的人员,要一律拒绝其入场,对不听劝阻和无理取闹人员依法报公安部门处理。要合理安排引导消费者分流消费坚决杜绝消费者聚集和长时间逗留现象。

   6、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要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做到经常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对不具备开门窗通风换气的商铺和经营场所采用机械排风,确保室内空气卫生新鲜要严格实行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和消毒的规定,根据实际坚持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消毒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无毒无害

   7、各商铺网店和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守法经营,确保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举行促销宣传等各类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活动,坚持杜绝人员聚集。要严格遵守和服从学校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要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其他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每个商铺和经营场所都必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让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政府、社会、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为早日营造国泰民安、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尽心尽力、做出贡献。

                                鲁东大学资产处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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