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暑假即将来临,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通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全员意识、红线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素养,细化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到预防在前,有备无患

二、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和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无条件整改的,要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管控措施,消除和降低各类安全隐患。

三、特别要做好各类危险源,如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高压灭菌锅、气体压力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相关档案台帐,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细化,妥善保管处理。

四、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领导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除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对需要正常运转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不得出现仪器设备无人运转的情况;注意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工作。若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各院部务必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细致地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7月1317:00前上交本单位自查工作报告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纸质版交至资产处实验室管理科(2号办公楼319),电子版发至sysglk209@126.com。

资产处将于暑假前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鲁东大学资产处

2017.7.10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上一条:2017年鲁东大学自制(改造)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优秀奖评审公示
下一条:鲁东大学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邮编:264025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Copyright   2023  鲁东大学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