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 作者: 点击:[]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鲁大校发[2015]38号)和《关于调整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5]45号)要求,现就编制我校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编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确保编实、编准、编细、编全,避免项目疏漏;
二、各单位需加强论证调研,组织相应的专家教师,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性充分论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对于2016年学校确定的项目库内容,由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技术参数,确保采购物资满足实际需要;
四、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货物和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以上的支出资金均应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北区3号办公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15668000456@163.com。联系人:宋鑫超,联系电话:6695483。
附件:1、鲁东大学批量货物类购置明细表
2、《关于调整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5]45号)
3、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4、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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