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工作,我校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2014]2674号)要求,目前在职领导干部中办公用房超标准面积已整改结束,清退房间面积1314.51平方米。
学校要求机关各单位将腾空的办公用房(1号、2号、3号办公楼)钥匙全部上交资产处,各单位不得以仓库、资料室、档案室、接待室等名义变相占有腾空办公用房,资产处将根据学校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各院、部等教学科研单位需要将办公用房腾空后用于教学、科研,并将使用情况报送资产处。
请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清退房屋钥匙送至资产处(北区办公楼209房间,联系人:王立志,尹思懿, 联系电话:6672096,6691007)。
鲁东大学资产处
2015年1月15
上一条:关于对压力容器进行送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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