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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关于采购国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退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4    作者:    点击:[]

鲁东大学关于采购国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退税管理办法

鲁大校发〔2013〕40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退税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等学校购置国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退税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退税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退税申办由资产处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统筹退税时间安排,负责采购计划核定或备案、采购合同签订执行、验收入库报账,提供《关于办理仪器设备退税的申请报告》,联系供应商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函调等工作;财经处负责向税务部门提交退税申请,办理退税资金结算和相关账务管理等工作;相关学院或个人负责向资产处提供设备验收报告、项目介绍、彩色图片等资料。

第三条 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专项、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建设专项以及学校自筹经费专项等各类教育专项所得仪器设备退税收入,由财经处建立专用账户,由资产处根据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制订后续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学校鼓励教师利用掌管的经费购置设备,对于教师利用横向课题、纵向课题等经费购置教学科研设备的,退税所得收入将继续用于自身项目的教学科研条件装备建设。

第五条 采购计划申报

教学科研仪器的采购计划由资产处核定或备案。相关使用单位或个人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应按照省财政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进口仪器设备购置,鼓励购置国产仪器设备,设备名称应符合《申请退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以下简称《申请退税设备清单》,见附件)的标准名称,提供仪器设备的用途说明,资产处根据退税政策认定是否归入退税范围,并确定采购方式。

第六条 采购合同签订执行

采购合同由资产处负责签定执行,资产处根据《申请退税设备清单》要求签署合同,使用鲁东大学合同专用章。必须约定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将足额质保金汇到鲁东大学账户,验收合格后合同款项一次性全部支付。

第七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验收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成立仪器设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鲁东大学新购资产验收报告单》(一式两份),报学校资产处、财经处留存,并提供《关于办理仪器设备退税申请报告》中相关的项目建设背景、应用说明、彩色图片等资料。

第八条 供应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过程中需要到税务部门认证,从开票之日起到税务机关办妥之日止180天为认证期限,未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不得申报退税。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提前认证,以免逾期造成学校损失,要求使用单位完成设备验收的时间、资产处负责从开票到入库报账的时间、财经处提交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业务的时间均限定为10天。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附:申请退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附件

申请退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不包括中试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一、实验环境方面

1.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2.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3.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4.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5.特殊电源、光源设备;

6.清洗循环设备;

7.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8.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1.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蜗轮泵、干泵等);

2.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3.微量取样设备(如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4.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5.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6.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7.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1.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2.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

3.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4.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干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5.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6.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7.电生理设备。

8.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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